抢劫致人轻微伤后,一般不能构成犯罪中止。

抢劫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一旦实施,通常难以认定为中止。抢劫行为不仅侵犯了财产权,还威胁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在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轻微伤,这表明抢劫行为已经对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人身伤害。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对于抢劫罪而言,其犯罪构成不仅包括取得财物,还包括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等手段。一旦行为人使用了暴力手段并造成了轻微伤的后果,就意味着犯罪行为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危害。

即使行为人在造成轻微伤后停止了进一步的侵害行为,也不能简单地认定为犯罪中止。因为轻微伤的结果已经出现,这一危害后果无法被消除或逆转。而且,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中止,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的发展阶段等多个因素。

在抢劫致人轻微伤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是因为外部因素的干扰而停止继续犯罪,而非出于自愿、自动地放弃犯罪。例如,可能是因为遇到了他人的制止或者其他意外情况而不得不停止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显然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总之,抢劫致人轻微伤通常不构成中止,而是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来定罪量刑。法律对于抢劫罪的严厉打击,旨在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

抢劫致人轻微伤的能否构成中止(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二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