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案件中,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但存在特殊情形。
在大多数的诈骗案件中,受害人难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是因为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主要是财产权,而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诈骗行为导致了人身损害,比如因诈骗行为引发受害人精神失常、身体受伤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受害人需要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也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造成的损失等,以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总之,对于诈骗案件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受害人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