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于盗窃案的立案标准通常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盗窃案的立案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即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除了盗窃的数额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也构成盗窃罪,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在判断一个盗窃行为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盗窃的数额、手段、情节等多种因素。盗窃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盗窃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