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状通常包括标题、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致的法院名称、签名和日期等部分。
民事诉讼状是民事诉讼程序中启动诉讼的重要法律文书。其格式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法定要求。
首先是标题,一般直接写明“民事诉讼状”。
接下来是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被告的信息也同样需要尽可能详细准确。
诉讼请求部分要明确、具体地提出自己的诉求,例如要求被告承担何种民事责任、赔偿多少金额、履行何种义务等。
事实与理由是诉讼状的核心内容。事实部分应当陈述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情况;理由部分则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说明为什么认为自己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
证据和证据来源,如有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当列出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的内容等。
证人姓名和住所,若有证人,需提供其基本信息。
然后是“此致”某具体法院的名称,通常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最后是签名,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的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状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语言表达要清晰、准确、简洁。在书写过程中,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的诉讼程序要求,以确保诉讼状能够有效地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