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毒品包括鸦片、海洛因、冰毒、大麻、可卡因、摇头丸、K 粉、麻古、吗啡、杜冷丁、美沙酮、安钠咖、氟硝安定、麦角乙二胺(LSD)、γ-羟基丁酸、氯胺酮、三唑仑、丁丙诺啡等。
毒品的种类繁多,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鸦片,是一种初级毒品,由罂粟未成熟蒴果经割伤果皮后渗出的白色乳汁干燥凝固而得。
海洛因,俗称几号、白粉,是以吗啡生物碱作为合成起点得到的半合成毒品,对人类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
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
大麻,是毒品的一个类别,成分非常复杂,主要包括大麻酚、大麻二酚和四氢大麻酚等数种成分。
可卡因,多呈白色晶体状,无臭,味苦而麻。
摇头丸,一般以 MDMA(3,4-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MDA(4,5-亚甲基二氧基苯丙胺)、AM(苯丙胺)及 MAM(甲基苯丙胺)为主要有效成分。
K 粉,即氯胺酮,在医学临床上一般作为麻醉剂使用,被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管控。
麻古,是一种加工后的冰毒片剂。
吗啡,是从鸦片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生物碱,在医疗上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长期使用会成瘾。
杜冷丁,即哌替啶,为人工合成的阿片受体激动剂。
美沙酮,为μ阿片受体激动剂,药效与吗啡类似。
安钠咖,学名苯甲酸钠咖啡因,是由苯甲酸钠和咖啡因以近似 1:1 的比例配成的。
氟硝安定,一种强效镇静催眠药。
麦角乙二胺(LSD),是一种强烈的半人工致幻剂。
γ-羟基丁酸,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
三唑仑,具有催眠、镇静、抗焦虑和松肌作用。
丁丙诺啡,为阿片受体部分激动剂。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哪种毒品,都严禁吸食和贩卖,触碰毒品不仅会损害自身健康,还会触犯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