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最少服刑十五年。

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的简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经过上述减刑后,其实际服刑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如果减为无期徒刑,在无期徒刑的服刑期间,经过多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而如果是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

需要注意的是,减刑有着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服刑人员必须在服刑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接受教育改造、有良好的表现等,才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而且,每次减刑的幅度和间隔时间也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法律之所以对死缓的服刑期限作出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体现了刑法的严肃和公正,另一方面也是给予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鼓励他们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重新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总之,死缓最少服刑十五年,但这需要罪犯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改造,符合减刑的各项条件。

死缓最少服刑多少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