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需要满足已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三个条件。

犯罪未遂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首先,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例如,在故意杀人罪中,持刀向被害人砍去的动作就是着手;在盗窃罪中,开始撬门、入室等行为即为着手。着手是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节点。

其次,犯罪未得逞。这是指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例如,故意杀人但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盗窃但未实际取得财物等。未得逞并不等同于没有发生任何危害后果,而是指没有达到犯罪人预期的犯罪结果。

最后,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中止的重要条件。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客观上使得犯罪无法既遂的情况。常见的如被他人发现、制止;遭遇被害人反抗;犯罪工具出现故障;被公安机关抓获等。这些因素的出现,使得犯罪分子不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无法实现犯罪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未遂尽管没有达到犯罪既遂的结果,但其社会危害性仍然不可忽视。在对犯罪未遂的处罚上,通常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犯罪未遂毕竟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只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未能完成犯罪。准确认定犯罪未遂的条件,对于正确定罪量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犯罪未遂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