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刑法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一般包括以下情形: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串通投标的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串通投标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例如,如果多个投标人在投标前事先约定由某一投标人中标,其他投标人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从而使得预定的投标人能够中标,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此外,如果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勾结,招标人向特定的投标人泄露标底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有关的信息,或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贿赂等非法利益以获取中标,也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

总之,串通投标罪的刑法规定旨在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串通投标罪有哪些刑法规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