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在刑法领域中,“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是一项重要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刑法的谦益性和适度性。

刑法的目的不仅在于惩罚犯罪,更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然而,并非所有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都应当被纳入犯罪的范畴。如果某种行为虽然在形式上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但其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极小,那么将其作为犯罪处理可能并不符合刑法的立法宗旨和价值取向。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情节显著轻微,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例如,行为的手段、后果、动机、目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影响等等。以盗窃行为为例,如果行为人盗窃的财物价值极低,且是出于一时的冲动或者特殊的困难情况,事后又积极悔改,那么这种行为可能就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盗窃罪。

再比如,在一些轻微的伤害案件中,如果伤害后果非常轻微,双方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系(如亲属之间的冲突),并且行为人能够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按犯罪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判断标准并不是绝对固定的,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社会的发展变化进行灵活把握。司法机关在判断时,应当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平适用。

总之,“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这一原则为刑法的适用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合理性,避免了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的过度刑事追究,有助于实现刑法的功能和价值。

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