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其立案标准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从法律关系上看,如果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构成重婚罪。这里的结婚登记,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民政部门进行的婚姻登记。

其次,即使没有再次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也可能构成重婚罪。所谓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般表现为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如共同居住、共同购置财产、举行婚礼、生育子女等。这种情况下,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

再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样会被认定为重婚罪。这里的“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比如,对方明确告知自己已有配偶,或者通过一些客观情况能够推断出对方有配偶,仍然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婚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证据。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对于案件的定性至关重要。常见的证据包括结婚登记证明、证人证言、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生育子女的相关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但如果被害人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对重婚罪提起公诉。

总之,重婚罪的立案标准并非单一和绝对的,而是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综合判断。

重婚罪立案标准要达到什么程度(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