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在刑法中属于侵犯公民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重婚罪是一种严重违反婚姻法律制度和社会伦理道德的犯罪行为。在刑法的体系中,它具有明确的法律属性和特征。

首先,从犯罪客体来看,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现代社会普遍认可和法律保障的婚姻制度基础,重婚行为破坏了这种稳定、合法的婚姻秩序,对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以及社会的公共利益都造成了损害。

其次,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意义上的登记结婚,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的事实婚姻。

再者,犯罪主体方面,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有配偶的人和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最后,在主观方面,重婚罪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或者对方有配偶,仍然故意实施重婚行为。这种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刑法对重婚罪的规定,旨在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通过对重婚行为的惩处,保障合法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维护社会的正常婚姻秩序和道德风尚。同时,也对潜在的可能破坏婚姻制度的行为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对于重婚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婚姻登记情况、共同生活的事实、周围群众的认知等,以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和公正裁决。

重婚罪的刑法属性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