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重婚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婚姻家庭制度和社会公序良俗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体方面,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主观方面,重婚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有配偶而又故意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如果没有故意的主观心态,则不构成重婚罪。
再者,客体方面,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重婚行为破坏了这种法定的婚姻关系,损害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有配偶”,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重婚”,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又与他人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婚姻登记情况、共同生活的事实、对外宣称的关系等。在司法实践中,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往往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此外,重婚罪不仅对个人的婚姻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也对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产生不良影响。法律对重婚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旨在维护正常的婚姻秩序和社会伦理道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