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对于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血液酒精含量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较低,且没有其他恶劣情节,可能判处相对较短的拘役期限和较少的罚金;反之,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极高,或者存在其他加重情节,如曾因酒驾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又再次危险驾驶的,量刑可能会更重。

再如,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判断,会考虑追逐竞驶的时间、地点、车速、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如果追逐竞驶发生在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上,车速极快,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甚至造成了交通事故,那么处罚也会相应加重。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载超速的情况,超载超速的程度、运输的路线和时间、是否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等,都会影响量刑。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运输方式以及造成的潜在危险等,也是决定处罚轻重的因素。

总之,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处罚,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裁量,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正常的交通秩序。

危险驾驶罪既遂怎么处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