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一般不会留案底。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三种情况。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由于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自然不会留下案底。

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此种情形下,虽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因情节轻微等原因被不起诉,通常也不会留下案底。

存疑不起诉,是指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是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确定犯罪事实,同样不会留下案底。

需要注意的是,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如果只是被侦查机关调查,但最终未被起诉,在正常情况下,不会被纳入犯罪记录的范畴。然而,在某些特殊的系统或程序中,可能会有相关的调查记录,但这并不等同于有案底。案底对个人的影响较大,包括就业、参军、考公务员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所以,对于是否会留下案底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不起诉类型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准确判断。

不起诉是不是都会留案底(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