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案件中,即使获得对方的谅解,也不必然免除刑事处罚,仍可能会被判刑,但谅解情节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寻衅滋事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但它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一定不会被判刑。

首先,判刑与否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犯罪的情节、性质、危害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累犯等情况,都是法官在量刑时需要权衡的重要因素。如果寻衅滋事的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或者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较大,即使得到了谅解,也可能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其次,谅解书只是表明被害人对犯罪人的行为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宽恕,但不能改变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且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的事实。法律的目的不仅在于解决个体之间的纠纷,更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平正义。

然而,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中通常会起到较大的作用。法院可能会根据谅解的情况,适当减轻犯罪人的刑罚。比如原本可能判处较重的刑罚,因为有谅解情节而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

总之,寻衅滋事案件中对方出具谅解,不能绝对决定是否判刑,而只是作为量刑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司法机关会综合全案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寻衅滋事对方出谅解还需要判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