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量刑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而有所不同。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其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首先,对于虚开的税款数额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种情况可能包括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小,对国家税收造成的损失相对有限,且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不大,有一定的从轻情节等。

其次,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税款数额较大”以及“其他严重情节”,通常会综合考虑虚开的发票数量、涉及的税款金额、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的程度、犯罪人的一贯表现、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判定。

最后,对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税款数额巨大”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往往意味着犯罪行为极其恶劣,给国家税收带来了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量刑的公正和合理。例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补缴税款以弥补国家损失、是否有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都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量刑怎么规定的(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