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根据情节轻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虚开发票罪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犯罪。
在量刑方面,虚开发票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虚开发票的份数、金额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虚开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指虚开发票五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二百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且达到前述标准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开发票罪的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以确保量刑的公正和合理。
此外,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于虚开发票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也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因此,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需要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