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可以进行调解。

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轻伤二级案件是有调解可能性的。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对于轻伤二级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的达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首先,双方必须是自愿参与调解,不得存在任何强迫或威胁的情况。其次,调解的内容应当合法、合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积极参与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在刑事处罚方面可能会获得一定的从宽处理。例如,在侦查阶段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即使达成了调解,犯罪行为的性质并不会因此改变,只是在量刑上可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同时,如果调解未能成功,案件仍将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总之,轻伤二级案件可以调解,但调解的结果和后续的法律处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需要在法律的规范下,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轻伤二级能进行调解吗(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