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不能侵占转让。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和交易违反了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因此不能进行侵占转让。首先,小产权房所占用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未经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其次,小产权房的产权不被法律认可,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证书,购买者无法获得法律上的产权保障。
在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和问题。一方面,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购买者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例如,如果出售方反悔,主张合同无效,购买方可能面临失去房屋和购房款的风险。另一方面,小产权房的质量和配套设施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
此外,政府对于小产权房的态度一直是严格监管和整治。侵占转让小产权房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总之,小产权房不能侵占转让,建议大家在购房时选择合法合规、产权清晰的房屋,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