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罪的判刑,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轻重来决定。所谓“情节轻重”,通常会考虑财产差额的大小、不能说明来源的具体情况、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
如果差额不大,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差额在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之间,同时犯罪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可能会判处较轻的刑罚。
而当财产的差额特别巨大时,比如超过千万元甚至更多,就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此罪,一旦定罪,财产的差额部分是要予以追缴的,这体现了法律对于非法所得的坚决打击态度,维护了国家财产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此外,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证据要求。司法机关必须通过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和无法说明来源的情况。
总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判刑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过程,旨在准确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