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冰毒 45 克,一般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在我国法律中,对于非法持有毒品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您提到的持有冰毒 45 克的情况中,尚未达到五十克,但已超过十克,通常会被认定为数量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然而,具体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是否是初犯偶犯、持有毒品的目的(是自用还是贩卖等)、是否存在悔罪表现等。
法院在量刑时,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理。
需要强调的是,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的身心健康,我国一直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每个人都应当自觉远离毒品,积极参与到禁毒的行动中来,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