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的情节轻重有所不同,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
在确定量刑时,主要考虑犯罪的数额、犯罪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等因素。
如果诈骗数额较大,通常被认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一般指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 5000 元以上,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
当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幅度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 30 万元以上。“其他严重情节”包括使用作废的票据,或者冒用他人票据,多次进行票据诈骗活动;票据诈骗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等。
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比如利用票据诈骗给国家、社会或者他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各种因素,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同时,法律也会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打击犯罪的需要,对相关的量刑标准进行适时的调整和完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