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首先,从主体要件来看,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次,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犯罪目的是报复陷害他人,即通过自己的职权行为使他人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再者,客体方面,报复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公民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监督权和举报权等。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不正当行使职权的行为;“假公济私”是指借公家的名义谋取私利;“报复陷害”,则包括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打击和迫害,如克扣工资、奖金,降职、降薪,压制提职晋级,调离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非法关押、拘禁,刑讯逼供,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等。
例如,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工作中的纠纷,对依法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诉的乙进行打击报复,故意捏造乙贪污受贿的事实向有关部门告发,致使乙被错误调查和处理。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就构成了报复陷害罪。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报复陷害罪时,要严格把握其构成要件,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