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诬告陷害行为可能导致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损害其名誉和人身自由,同时也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2. 客观要件: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进行告发的行为是虚假的。

3.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其动机可多种多样,但不管其动机如何,其目的都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诬告陷害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诬告陷害罪的认定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以确保准确打击犯罪,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诬告陷害罪由哪些构成(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