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既遂的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聚众”指聚集多人进行强制猥亵。“公共场所”包括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当众”指在公共场所中,当着不特定多数人的面实施强制猥亵。
“其他恶劣情节”,一般包括手段恶劣、造成被害人严重身心伤害等情况。比如使用极其残忍、暴力的手段进行强制猥亵,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或者精神失常等。
具体的判刑年限,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手段、危害后果、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有无前科等多种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累犯,可能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