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食品罪在以下情况下会被判刑:
1、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只要有销售这种有毒食品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2、销售的有毒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例如,导致消费者身体器官功能受损、出现严重疾病等。
3、销售的有毒食品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比如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多人重伤、严重残疾等。
4、销售有毒食品的数量较大,或者销售金额较高。即使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明显危害,但销售规模较大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主体具有主观故意,即明知所销售的是有毒食品,仍然进行销售。如果是因为疏忽或者被欺骗而销售有毒食品,可能会影响量刑,但不影响定罪。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刑标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有毒食品的种类、危害程度、销售范围、销售金额、造成的后果等综合判断。法律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具有严格的规定,任何销售有毒食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