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它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合并进行。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遭受了犯罪行为的侵害,不仅在精神上承受痛苦,往往还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制度的设立,就是为了使被害人能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及时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主要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物质损失。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比如因犯罪行为导致的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即被害人因受伤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误工费,被害人因受伤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还有营养费、交通费等。

其次是财产损失赔偿。例如因犯罪行为造成的财物毁坏、被盗等直接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通常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刑事犯罪所造成的精神损害,一般通过对被告人的刑事处罚来予以抚慰。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被害人应当提供相关的票据、证明材料等来证明自己的损失。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对于被告人来说,如果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刑事量刑时可能会被视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反之,如果被告人拒绝赔偿,可能会在量刑上受到不利影响。

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制度为被害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救济途径,有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犯罪人的积极改造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