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
对于犯交通肇事罪的嫌疑人,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比如事故造成的后果不是特别严重,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并取得谅解,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或者嫌疑人本身身体状况不佳等,一般是有可能被准予取保候审的。
然而,能否取保候审并非仅仅取决于这些因素,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以及当地的司法实践等多方面因素。
另外,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等。保证金的数额则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