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这里的“重大损失”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造成财产方面的重大损失,但由于对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也应当予以立案。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司法公正和法律程序,破坏了正常的司法秩序。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审判的正常进行,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便应对一些特殊情况和新出现的犯罪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造成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多种因素。同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也可能会根据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0)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