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具体如下: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常会考虑多种因素,比如造成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 10 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造成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一般包括造成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 50 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 250 万元以上的;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等特别严重后果的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此罪的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种因素,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择一重处】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