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常见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犯罪分子通过仿制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信息,以获取非法利益。
2. 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利用虚假身份信息申请信用卡并用于欺诈活动。
3.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例如信用卡已过有效期或被银行宣布作废,但仍被用于消费或套现。
4. 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持卡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等行为。
5. 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妥善保管个人信用卡信息,规范使用信用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