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四要素包括以下方面:
1、客体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为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有关信贷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定的行为。“数额巨大”是指放贷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造成重大损失”,是指致使贷款无法收回等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形。
3、主体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但行为人实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有时也可能是明知故犯,例如在收受他人贿赂的情况下违法发放贷款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具体案件中是否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需要综合各种因素和证据进行判断。同时,法律规定可能会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所调整和变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