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等,具体量刑根据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刑事责任的追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断情节严重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
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比如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和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目的、后果、社会危害性等多种因素,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日益重要,对于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