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罚处罚。

刑期的折抵通常是针对被羁押的情况。例如,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而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未被羁押,处于相对自由的状态,只是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此期间,嫌疑人、被告人仍然需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工作。

与之相对的,羁押则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使其处于被监管的状态。因为羁押对人身自由产生了实质的剥夺,所以在计算刑期时会予以折抵。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这是基于法律对于不同强制措施性质和目的的明确规定,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准确。

取保候审后可以折抵刑期吗(0)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