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在对该罪进行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国家秘密的重要程度、数量、对国家安全造成的危害程度、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
如果犯罪人所提供的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的核心机密,或者数量巨大,对国家安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那么通常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例如,提供了关系到国防安全、重大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关键秘密,且这些秘密的泄露导致了国家在军事、科技等领域遭受重大损失。
若所提供的国家秘密重要性相对较低,数量较少,对国家安全的危害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比如,提供了一般性的行政文件或者部分不太关键的经济数据。
同时,如果犯罪人在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有立功表现,例如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那么在量刑时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态度恶劣,拒不认罪,或者有其他加重情节,如累犯等,则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任何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