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组织卖淫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事责任的承担取决于犯罪的具体情节和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的,即构成组织卖淫罪。对于一般的组织卖淫罪既遂的情形,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如果存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例如组织他人卖淫的人数众多;组织未成年人卖淫;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强奸后迫使卖淫;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则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以及确定其刑事责任的轻重,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组织卖淫的手段、规模、持续时间、对被组织者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同时,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对于组织卖淫罪的打击力度较大,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总之,组织卖淫罪是一项性质恶劣的犯罪,一旦被认定为既遂,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