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追诉期警察取保一般是不合法的。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追诉时效,原则上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那么通常意味着犯罪行为不再被追究,也就不应该再采取取保候审这样的强制措施。

追诉时效的设置是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和诉讼经济的考虑。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但一旦超过追诉时效,除非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否则不再追诉。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存在法定的延长追诉时效的情形,例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形,那么即使案件看似超过了追诉时效,实际上仍有可能处于追诉的范围内,此时警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能是合法的。

但如果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形,单纯从追诉时效的一般规定来看,过追诉期警察取保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总之,判断过追诉期警察取保是否合法,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警察的取保行为存在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救济。

过追诉期警察取保合法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