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犯罪目的、犯罪对象、犯罪手段、侵犯的客体等方面。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性,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犯罪目的来看,挪用资金罪的目的是暂时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其主观上具有暂时使用的意图,准备日后归还;而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为目的,主观上具有永久性占有的意图,不打算归还。
其次,在犯罪对象上,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本单位的资金,仅指钱;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既包括本单位的资金,也包括本单位的财物,如设备、物资等。
再者,犯罪手段有所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职务侵占罪则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手段包括窃取、骗取等多种方式。
从侵犯的客体分析,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究竟构成挪用资金罪还是职务侵占罪,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况和证据。比如,行为人挪用资金后的使用方式、对资金的处置态度、是否有归还的能力和意愿、资金的去向等,都是区分两罪的重要因素。
此外,如果行为人挪用资金后采取了销毁账目、虚假平账等手段试图掩盖挪用行为,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非法占有意图,那么就有可能从挪用资金罪转化为职务侵占罪。
总之,准确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对于正确定罪量刑、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