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分子的钱有可能会被没收。

在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案件中,犯罪分子的钱是否会被没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

首先,要明确的是,生产、销售假药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对于此类犯罪,法律会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其中就包括对犯罪分子财产的处理。

如果犯罪分子通过生产、销售假药获得了非法收益,这些非法所得通常会被依法追缴和没收。所谓非法所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行为直接获取的经济利益,例如销售假药的收入、通过假药获取的利润等。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用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资金、设备、原材料等财物,也可能会被依法没收。这是为了从源头上打击犯罪行为,防止犯罪分子再次利用这些资源从事违法活动。

同时,如果犯罪分子拥有的其他财产,虽然并非直接来源于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但被认定为与犯罪活动相关或者是通过犯罪所得转化而来的,也有可能会被没收。

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财产的没收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是否有悔罪表现等,来决定是否没收以及没收的范围和程度。

总之,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分子的钱存在被没收的可能性,这是法律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生产、销售假药罪钱是否会没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