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嫌疑人能否取保候审,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首先,要看犯罪的情节是否较轻。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其过错程度相对较小,例如是在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导致他人死亡,且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救助、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等,那么有可能被认为犯罪情节较轻,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
其次,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是否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评价,是否存在可能再次犯罪或者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这些风险,那么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再者,还要看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那么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也可能会被准予取保候审。
此外,保证人和保证金的情况也会影响取保候审的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人或者足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相关规定,那么这也对取保候审的申请有利。
需要注意的是,最终是否能够取保候审,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