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刑事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类犯罪相对较轻,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来判断。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体现了人道主义原则。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等。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确定。

取保候审的目的在于在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避免过度羁押。

刑法中什么叫取保候审(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