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罪名。在法律层面,传染病防治法对于传染病的防控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此罪名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其次,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这一结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但行为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为则可能是故意的。

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了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等行为,从而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这里的“甲类传染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指鼠疫、霍乱。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也适用此罪名。

例如,在疫情期间,明知自己来自高风险地区,却故意隐瞒行程,不按照防疫要求进行隔离、检测,导致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就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法律设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社会大众的生命健康。对于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以起到预防和警示作用,促使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共同应对传染病的挑战。

什么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