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区分主犯和从犯,主要从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犯意形成等方面综合判断。

在犯罪活动中,准确区分主犯和从犯对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主犯和从犯的区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从犯罪中的地位来看。主犯通常是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或者指挥者。他们对整个犯罪的实施起着主导和掌控的作用,决定犯罪的目标、方法、步骤以及人员分工等重要事项。而从犯在犯罪中的地位相对较低,往往是听从主犯的指挥和安排,参与犯罪的实施。

其次,作用的大小也是区分的关键。主犯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着决定性或者重大的推动作用。比如在盗窃犯罪中,主犯可能是提出盗窃计划、安排人员分工、负责销赃等关键环节的人。从犯的作用则相对较小,可能只是提供一些辅助性的帮助,如望风、搬运赃物等。

再者,参与程度也能体现出主犯和从犯的不同。主犯通常积极参与犯罪的全过程,深度介入犯罪的各个环节。从犯可能只是在部分环节参与,或者参与的程度比较浅。

此外,犯意的形成也是一个重要的判断依据。主犯往往是犯罪意图的发起者或者积极推动者,具有较强的主观恶性和犯罪主动性。从犯可能是在主犯的诱导、教唆或者胁迫下参与犯罪,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例如,在一个抢劫团伙中,策划抢劫行动、选定抢劫目标、组织人员实施并分配赃物的人,通常会被认定为主犯。而仅仅是在抢劫时负责在外围望风,或者在事后协助藏匿赃物的人,一般会被认定为从犯。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可能存在多个主犯或者多个从犯,也有可能存在部分犯罪分子的作用难以明确区分的情况。此时,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证据和事实,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以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准确、公正。

怎样区分犯罪中的主犯和从犯(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