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 18 周岁不构成特别累犯。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情形。然而,对于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刑法给予了一定的从宽处理原则。

刑法之所以规定不满 18 周岁不构成特别累犯,主要是基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和可改造性。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更侧重于教育、感化和挽救,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而不是一味地强调严厉惩罚。

此外,未成年人在认知能力、控制能力等方面相较于成年人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采取更为宽容和温和的态度。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以及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正的重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满 18 周岁不构成特别累犯,但这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可以被轻易忽视或放纵。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仍然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给予适当的处罚和教育措施,以达到预防犯罪和保护社会的目的。同时,家庭、学校和社会也应当共同承担起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责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预防犯罪的发生。

不满18构成特别累犯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