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达成谅解后仍有可能会被判刑,但在量刑上会予以从轻考虑。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即使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也不意味着必然不会被判刑。达成谅解只是在案件处理中的一个重要情节,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判刑与否以及量刑的轻重,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交通肇事的具体情节至关重要。比如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事故责任的认定等。如果事故导致了多人死亡或者重伤,且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即使获得谅解,判刑的可能性也较大。
其次,肇事者的主观过错程度也是考量因素之一。如果是故意违规驾驶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判刑的可能性相对较高;若属于过失犯罪,且事后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在量刑时会更有利。
法律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犯罪,还包括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即使达成谅解,法院也需要考虑到案件的社会影响和对交通法规的警示作用。判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向社会传递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然而,取得谅解对于减轻刑罚往往具有显著作用。被害方的谅解体现了社会矛盾的一定化解,也表明肇事者在积极弥补自己的过错。法院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这一情节,可能会判处缓刑、较轻的刑期或者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较低的刑罚。
总之,交通肇事罪达成谅解不能绝对地决定是否判刑,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量刑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