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的立案程序通常包括报案、受理、审查、立案等步骤。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报案是立案程序的起点。一般来说,被害人自身或者其近亲属、代理人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情况,包括被遗弃人的身份信息、遗弃人的相关情况、遗弃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造成的后果等。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对报案材料进行受理。受理后,会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案件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等。
如果经过审查,认为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即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并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工作。侦查工作可能包括调查取证、询问证人、勘查现场等。
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
需要注意的是,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情节恶劣”。所谓“情节恶劣”,通常是指由于遗弃而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总之,遗弃罪的立案程序是一个严格依法进行的过程,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