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串通投标罪的共犯,应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法定罪量刑。一般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在串通投标的犯罪活动中,共犯的处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决定处罚的重要因素。如果共犯起到了主要作用,例如策划、组织、指挥串通投标活动,通常会被认定为主犯,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主犯的刑罚可能相对较重。

反之,如果共犯起到的是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如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等,会被认定为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其次,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也会影响处罚。包括串通投标的项目金额大小、造成的损失程度、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共犯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主动认罪悔罪、积极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的,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串通投标罪共犯的处罚,法院会综合上述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其目的在于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串通投标罪的共犯怎么处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