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贪污罪通常需具备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且贪污的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或情节严重。

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其构成要件较为严格和复杂。

首先,主体方面,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次,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再者,客观方面,行为人要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侵吞是指将自己基于职务而保管的公共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窃取是指秘密获取公共财物;骗取是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公共财物的管理部门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将公共财物交付给行为人;其他手段包括将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特定款物挪作私用等。

最后,贪污罪的成立在数额和情节上也有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构成贪污罪。对于“数额较大”和“其他较重情节”,法律都有明确的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贪污罪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对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也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什么条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