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当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可能会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判断是否构成“情节严重”,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信息的数量、违法所得的数额、信息的用途、对被害人造成的影响、行为人是否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等等。例如,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一般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等等,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此外,如果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数量或者数额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不仅是直接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明知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而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也可能以共同犯罪论处。同时,对于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总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非法泄露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