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中有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只执行死刑。
在数罪并罚的情形中,当存在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判决时,通常适用吸收原则。这意味着最终只执行死刑这一最为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不再执行。 吸收原则的应用主要基于刑罚的严厉程度和执行方式的特殊性。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刑罚,一旦执行,犯罪分子的生命即告终结。无期徒刑则是对犯罪分子进行长期监禁,但其仍然保留生命。 从刑罚的目的和效果来看,死刑的威慑力和不可逆转性使其在与无期徒刑并存时占据主导地位。同时,执行死刑也能够体现对极其严重犯罪行为的最严厉制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数罪并罚的判断和处理,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法官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例如,如果一个犯罪分子犯下了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同时还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故意杀人罪的罪行极其严重,最终只执行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数罪并罚的规则是为了实现刑罚的公平和正义,既要对犯罪分子的罪行进行全面评价,又要确保刑罚的适用符合法律的精神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